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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2-08-31 10:52:13 来源:淮北供水公司 浏览:2958次 字体大小:【

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推动公司各部室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考核,推进公司参与供水报装等各项服务的部室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运用线上、线下及互联网+等方式,让用户接受便利、及时、满意的供水服务,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激发企业动力和市场活力,为实现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淮北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考核对象

公司参与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部室及人员。

三、考核内容

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树标杆、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破除制约创新创业创造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本考核细则依据《安徽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指引》和《淮北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的通知》,对参与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部室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各相关部室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获得用水”评价指标的表现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内部考核

1、对照《淮北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细则》,逐项考核相关部室各项工作环节完成情况。营商环境工作责任部室每月对本部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营商环境工作反馈表》报送至监察审计部。监察审计部会同生产技术部、党群人事部、办公室,每月对《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细则》中各部室及各项指标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公司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2、考核周期:分为季度和年度。

1)每月5号前,参与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部室将本部室当月完成情况报送至监察审计部,由监察审计部负责汇总报送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每季度末将本季度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后,经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根据《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细则》进行奖惩,党群人事部依据反馈情况实施季度考核具体工作。对因特殊情况或者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工作未完成,责任部室可进行相关情况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经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年终对全年月度考核情况汇总,进行年度考核。

2)季度考核:责任部室本季度所有项目工作环节完成率均达到100%的,考核结果为“合格”;未达到的,为“不合格”。

3)年度考核:全年季度考核合格率达到100%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率达到80%以上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合格率不到80%,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二)上级考核

依据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对标《安徽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指引》中“获得供水”评价指标,由公司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部室评价指标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所有考核工作建立考核台账,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内部考核

1、每季度初对上一季度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季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部室,主要负责人扣罚500元绩效工资,相关责任人扣罚200元绩效工资。

2、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部室,给予部室一次性奖励2000元;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部室,主要负责人扣罚1000元绩效工资,相关责任人扣罚400元绩效工资,同时取消全年评先评优资格。

(二)上级考核

按照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工作通报的绩效考核结果,公司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部室评价指标表现情况,进行奖惩。对造成失分的部室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主要负责人扣罚1000元绩效工资,相关责任人扣罚400元绩效工资;对得分情况良好的部室,给予部室一次性奖励2000元。

附件:1、淮北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细则表







责任编辑:淮北供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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